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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奶标志昨起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 03:51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消息按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从15日起,乳制品企业凡用乳粉或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其包装的标签上必须标注“复原乳”字样,标签内容必须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746—1999《酸牛乳》等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
5日。

  名词解释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把牛奶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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