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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乐:强化公司责任已成跨国公司发展新潮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7:51 新浪财经

  10月14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与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德意志银行,共同举办一场题为“政府与企业的新型合作关系”的联合论坛,共同探讨时下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新浪财经独家图文直播。以下为王志乐的发言。

  王志乐:感谢会议组织者给我提供一个机会与大家交流。我们觉得首先要给中国公司树立一个标杆,就是跨国公司在怎么做,它为什么要做CRS这些东西。所以我想讲的第一个问
题就是强化公司责任已经成为了跨国公司发展的新潮流。

  最近想要做这个东西,组织了一批中国企业,分三次到日本、韩国、欧洲、美国调查了30家跨国公司的总部,包括戴姆勒·克莱斯勒,还得感谢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帮我们安排了访问。通过访问我们感觉这些跨国公司在最近两三年都纷纷地强化了这方面的工作,他们给我们提供年报的同时还提供另外的报告,比如今天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的这份报告,它和过去的年报不同,叫法不一样,有的叫社会责任报告,有的叫企业公民报告,还有的叫可持续发展报告,有各种各样的概念,但是把几十家公司的报告收集到一起我们做了归纳,感觉到虽然概念不同,但是内容是一样的、都讲了三个问题,股东责任、社会责任、环境(生态)责任。比如说这本报告实际上就是三个问题,就是EES。在我们这里是归纳为SSE,我们认为这样三个责任是跨国公司在最近强化的三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一个东西。

  跨国公司不是慈善组织,它是企业,它为什么做这个事呢?我们感觉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它的竞争力,拉开和一般竞争者的差距,这个问题我问过好多家跨国公司负责人,我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个事。10月7日我问松下的总裁,问他为什么要做社会责任,他就是说要拉开和竞争者的差距。所以我们觉得强化这些责任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竞争力。

  第二个问题,强化公司责任的潮流已经延伸到中国。在我们调查中发现,它们有四个途径把这样一些公司责任的东西引进中国。第一个途径,强化它们在中国企业的管理。我们调查的这些跨国公司大量都是按照严格的社会责任标准、环境责任标准在做。第二个途径,它们不光强化自己在企业的管理,而且强化在中国的供应商的管理。比如我调查沃尔玛,它去年在中国采购了180亿美元的商品,直接管理的供应商有6000家,02年以来三年中大概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就是因为社会责任标准不达标,它有100多人的团队专门查厂是不是符合社会责任标准,如果不达到就淘汰,或者限期整顿。第三个途径,它们提高了中国商品进口的标准。比如说欧盟现在开始执行的废旧家电回收指令,中国家用电器卖到欧洲的话必须承担回收的责任。

商务部想去谈判让它降低好像做不到,它们必须要做,而且日本现在也已经执行了。第四,它们通过法律来约束中国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行为。比如我们调查美国公司的时候,它们有一个2002年的奥特斯立法案,三年以来对美国的公司起了很大的约束作用,而且这个法案同样适用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按照这个法律规定,如果总裁、CEO、CFO如果明知故犯做了假帐就要承担最高20年的刑事责任。通过这样一些责任,跨国公司最近两三年已经把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潮流延伸到中国了。

  第三个方面,跨国公司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潮流延伸到中国实际上是有很多困难的。政府部门是有不同看法的,据我的了解特别是一年以前有这么几种看法影响了CRS在中国的发展。国资管理部门担心强化社会责任会不会影响中国的公司强化股东责任。刚才插话的时候提到,中国公司在这20年当中有个重大的进步,它把股东责任作为一个公司的奋斗目标了,但是在强化股东责任过程中很多人以为公司的主要责任就是为公司负责,而且我们这些年的教科书、MBA的课程大量引进的是美国式的管理。美国公司的管理特点跟欧洲是有区别的,这些年看到的是大量美国教材,几乎看不到一本美国教材,所以在欧洲的企业家界在强化股东责任的过程中现在出现了社会责任这个关系怎么摆。而且由于跨国公司是在已经解决了股东责任的基础上来推进社会责任,而我们中国公司这个问题还没解决,这两个起点不同。第二,商务管理部门有一点担心,强化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会不会提高中国公司产品的成本,从而降低出口的竞争力。第三,中国的有些政治管理部门非常担心,强化社会责任的时候有一条,自由结社、人权,这样一些很敏感的政治问题会不会有影响,造成混乱。从企业方面来讲,它非常担心强化CRS或者是环境责任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特别是由于媒体宣传也好,或者是跨国公司在推进中的一些误导,把社会责任主要是放在公益事业、在捐助上了。上次提出一个问题企业什么时候可以搞CRS,是不是发展强大以后才可以搞?实际上这个概念是错的,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一条不是捐助也不是做公益事业,而是你的员工责任。还是看戴姆勒·克莱斯勒这个报告,它在讲社会责任的时候,大家看了这里头写的东西,一半的内容全是我的员工的责任。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在诞生的时候就面临着社会责任,怎么可能说发展以后再搞社会责任的,所以刚刚的回答不太满意,我觉得不太清楚。跨国公司在这些年推动的时候始终在中国没有形成一个大家都来推动的情况,我认为是有这样一些障碍。

  第四,我认为在中国推进跨国公司的公司责任关键是要把公司责任中国化,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来推动这件事。怎么结合?我认为应该把这么多的概念,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企业公民这么多的概念应该统一到一个概念上来,就是我们这里讲的公司责任。公司责任和CRS不同在哪里呢?公司责任包含了三个责任,股东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这都是你的责任,而且这个提法我认为非常正确,因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三家著名的跨国公司用了这个概念,德国的西门子、美国的

通用汽车、美国的IBM,这三家公司都是用了公司责任,我把它简称为CR。中国公司必须把这三个责任一起来做,而且这样一做就有可能让中国公司认识到CRS不是我的额外负担,而是我应尽的责任,像我对我的员工当然应该做了,所以这样一些责任我建议把它统一为CR。第二个调整,我认为应该特别强调强化CR的目的不是为了做慈善事业,而是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对企业自身有利。因为中国的事如果不让它认为对企业有利,让它多付出是不肯干的。我跑了中国的几家跨国公司,感觉态度不是很积极,当然这里有些误导,把CRS就认为是做慈善事业了,真正的CRS没有弄懂,而把它理解为是一种负担,没有认为通过这个可以提升我的竞争力,这个需要调整。中国这20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80年代、90年代初大量引进跨国公司的设备,实现了硬件提升。93年以后,中国公司通过上市把管理结构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来了,这是一种制度提升。这两个提升之后现在面临第三个提升,理念、责任你有没有,你没有就不能和这些最先进的跨国公司竞争。商务部现在为什么态度变了,今年有一件很大的事,中国公司在赞比亚的一个炸药厂发生了爆炸,炸死了当地工人51名,商务部领导去管理这个案子,主要是公司管理混乱、责任观念淡薄、工人的生命不当回事,这是把国内的理念情况延伸到国外去了。我刚刚讲了跨国公司把先进的理念延伸到中国,而我们中国走出去如果不提升自己的话,把这样一些落后的非常原始的资本主义理念如果延伸到国外,我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中国企业怎么可能走出去,怎么可能参与国际竞争呢?所以中国必须把这样一个理念上升到第三次提升,提升到我的价值观、理念的高度。

  在政府方面应该把强化CR和中央政府的新的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统一起来,这样一来中国政府就会很积极地参与进来,因为我们和中央的精神是一致的,中央的战略我认为到现在不够具体,特别像企业怎么做可持续发展,而且我把这个概念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的一次讲企业发展的会上讲了,宣传部这个系统大家一直都认为都是比较难接受开放观点的,但是由于调整做了以后,这些领导还真接受,他觉得中国企业的文化建设可以这么做。所以我感觉如果我们把中国化的做了以后中国政府就会比较积极地参加进来。另外这里还有一个好消息,今年国务院已经批准让商务部牵头联合七个部委制定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已经开始做了,什么时候出台不太清楚,但是中央政府态度已经转变了,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来推进这件事了。

  这些观点在最近的一本书——《跨竞争力,跨国公司的责任理念》里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把15个大公司的案例,它们在全球范围在中国做了什么东西,它们怎么理解社会责任。而且我们把不同的概念统一到CR来的原因在哪里,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翻一番。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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