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言:增加拖欠工资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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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7:0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外来工软环境 本报讯记者叶红菱通讯员何少文报道:继采取适当调整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解决“民工荒”后,广东下一步将以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外来民工的软环境,以彻底解决“招工难”现象。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在积极建言国家速修《劳动法》和《刑法》,增加拖欠工资罪、非法使用童工罪等刑事处罚规定,以改变现行重行政处罚、轻刑事追究的做法。 据有关方面透露,当前广东省正在重点研究调整产业政策,加快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以从根本上解决过度依靠劳动力增长的问题。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以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为重点,加强各项配套制度改革。 据透露,目前该厅正在积极建议国家出台《流动就业管理和权益维护条例》,加快修订《劳动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增加拖欠工资罪、非法使用童工罪等刑事处罚规定,改变现行重行政处罚、轻刑事追究的做法。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下一步还将创新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制度,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实行行业自律。并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逐步放宽入户条件。即对一些特殊技能人才,只要达到一定准入条件即可入户就业地。 广东省将研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适应农民工收入较低的特点。此外,广东将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