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名牌商标频遭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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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8:21 人民网-市场报 | |||||||||
近段时间来,一些境外企业或个人掀起了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的狂潮。恶意抢注暴露了国内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境外保护意识薄弱。 国内企业急需全面提升商标国际保护意识,加快商标的国外注册,为产品迈出国门创造条件。
商标海外频遭抢注 2003年初,一家名为“加拿大中华老字号商标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拿大公司,在当地的面食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桂发祥十八街商标。 天津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复光说,企业闻讯后,随即委托天津市一家商标事务所,向加拿大当地法院提出异议。桂发祥经过3个月的时间终于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自己的商标。 无独有偶。天津著名化妆品品牌普兰娜的遭遇,显得更为曲折。普兰娜是在俄罗斯经营得最为成功的中国化妆品品牌之一,但由于商标在俄罗斯被抢注,销售受到了严重阻挠。 据了解,波兰一家代理商以“波兰XX普兰娜”公司的名义,在欧洲12个国家注册了普兰娜英文商标,并自行生产在俄市场上销售完全不同于国内普兰娜的化妆品,影响了正宗的国内产普兰娜的销售和声誉。 由于在俄销售受阻,该企业只能赶快在当地注册普兰娜中文商标,同时申请英文的美伦娜商标,重新改换印刷、制版,以新品牌做市场。可没想到这家公司近日又在俄抢注了美伦娜的设计包装,并且向中国天津美伦医药集团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侵权”质疑。 暴露知识产权保护软肋 事实上,近段时间发生的类似事件不在少数,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商标在国外抢注案件每年超过100起,主要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 国外被抢注者专挑知名度较高、市场信誉好的下手。 记者采访发现,国内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境外保护意识薄弱。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2002年底,我国企业通过马德里系统到其他国家的所有国际注册申请共只有2450件,平均每年不到200件。而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注册报告,仅2002年德国就提交国际商标申请5158件,比我国企业13年申请总和的两倍还要多。 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在该国和该地区注册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获得该国和该地区的法律保护。 《市场报》 (2005年10月14日 第三版) 作者:孙洪磊 刘宝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