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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电上市须标明身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9:4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针对废旧家电的《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已经通过了审核,即将出台。省家电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旧家电从此将有“身份证”,二手家电市场即将面临一场大整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消费者认为旧家电没有什么分别,都可以使用。其实旧家电分为两种,可正常使用旧家电和废家电。前者是指经过测试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
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使用的家电。不能使用的则是废家电。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规定,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粘贴标识。所有销售的旧货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废家电”将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记者在哈市一些旧货市场采访时发现,有大量超期服役的家电仍在销售。在哈市道外区一跳蚤市场记者看到,一款21寸进口电视已使用近20年,但仍以2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还有服役超过10年的电

冰箱、洗衣机等。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很多消费者只关心家电的质量,而对其年限却很少关注。

  业内人士介绍,家电都有使用年限,如彩电是8至10年、电冰箱13至16年、电脑6年。这两年,我国开始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预计将有1500万台左右的彩电、电脑、空调等大家电报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而缺乏有效监管,大量必须淘汰的“废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一些个体经销商甚至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造成了大规模的电子垃圾和环境污染。近几年哈市经常发生家电超期服役造成的事故,有的甚至对人体造成伤害。

  对于即将出台的《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的出台将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彻底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保障了二手家电市场的安全。(生活报)

  作者:张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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