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制定"知识产权兴贸"政策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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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我国的贸易政策不再只是扮演调解进出口规模和结构的角色,而是正在日益成为保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重要利器。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昨日在高交会举办的科技兴贸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表示,商务部将与知识产权局一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魏建国透露,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正在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力量,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的比重已升至28%,今年全年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有望达到4000亿美元。我国
魏建国介绍说,新的《对外贸易法》特别确立了通过贸易措施保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货物、技术和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商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起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依据新《外贸法》,制定和出台有关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管理的配套法规,继续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切实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商务部还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十一五实施知识产权兴贸工程的意见》,通过完善政策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增强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从而达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国际市场份额的目的。 作者:实习记者 屈红燕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