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过度包装有规定
为了落实药品包装比率和层数的限制,韩国政府有三大措施用来规范厂商:一是检查包装;二是奖励标示;三是对违反包装标准的罚款处理,最高会被罚款300万韩元。首先对被怀疑有过度包装之嫌的商品,政府可以要求制造商工进口商到专门检查部门接受检查。制造商或进口商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天内自费前往检查部门接受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在物品包
装的表面,标示出包装空间的比率、包装材质、包装层数等。
德国界定欺骗性包装
以德国对过度包装夸大真实的内装物容量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将予以处理。如把吹塑容器的把手和嘴连成一体,使人产生容体积较大,容量较多的错觉;把纸盒包装里折叠的单瓦楞纸板衬垫安排得极其松驰,将纸盒体积扩大,使人产生错觉等,均属欺骗性包装。
日本制定包装空位规定
为防止欺骗性包装,日本制定了《包装新指引》,其规定有: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产品售价的15%;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为配合该指引的实施,日本百货业协会还成立了专责委员会。另外,日本东京都规定的《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细要》中也有规定:包装容器中的间隙原则上不可超过整个容器的20%;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在10mm以下;商品与包装箱内壁之间间隙必须保持在5mm以下;包装费用必须在整个产品价格的15%以下。
《市场报》 (2005年10月12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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