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更需强化境内披露(美加股市访问录之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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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3:2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在国内资本市场层次相对单一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赴国际资本市场的确是一个重要选择。但记者在美国纳斯达克的OTCBB市场看到,在这个市场上市的中资企业,多数股价低得可怜;稍有不慎,就沦为垃圾股。 对此,全美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服务部总经理克里斯汀女士表示,中资企业在赴美上市的过程中,甄选券商是至为关键的环节。多位美国投行人士也谈到中资企业上市成本问题
此外,企业自身主动规范也是至关重要的。记者采访发现,美国本土投资者十分看中信息披露,也十分看中路演这样的面对面沟通机会。大道财经公司董事长方晓霖就此指出,任何一家企业运作境外上市都无可厚非,但有的企业竟然将信息披露之首要义务丢弃一旁,误导甚至与不良中介沆瀣一气,诓骗投资者“上贼船”。并非没有企业与中介机构借“赴美上市”之名,行“各取所需”之实,令投资者遭受沉重损失。专家指出,境内投资者选择在境外上市的中资股票,应当将其在境内公开披露信息的情况作为一项考察指标。 目前,运作赴美上市的企业不在少数,据有关资料显示,仅陕西省就有几十家企业在争先运作境外上市,其中不乏已经运作了一两年仍未成行者,成功者可谓屈指可数。中资企业能否成功在美上市,美国投行专家的话颇有见地:首先,企业家是否有坚定不移的信心;其次,企业是否具有满足上市要求的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空间;第三,是否交由注册的券商运作。 成功在美上市并升板全美证券交易所的杨凌博迪森公司掌门人王琼曾这样告诉记者,“其实我们的上市之旅并非一帆风顺,前期也碰遭遇之苦,而且面对股东和各方的质疑,更是有苦难诉。但凭借我们的比较优势,决不轻言放弃,终得正果。” 王琼董事长也是视信息披露为企业生命线的民营企业家。 此次赴美加考察虽然短暂,但八省市产权交易所的高管在学习两国股市管理经验的同时,更看到了境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而专业服务相对不足,特别是境内中小企业与境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巨大反差,这不仅是八省市考察团成员面临的思考,也应是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深虑的战略课题。 【编后】 自9月20日起至今,本报连续刊登了特派记者范瑜随八省市产交所赴美加考察系列报道。这组报道没有对美加股市现场报道方面多着笔墨,而是将视角聚焦在“中小企业境外融资”,结合融资典型案例、投行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地域和产业特色等,跟踪报道了考察过程中专业人士的见解和记者的所见所闻,为中小企业开拓境外资本市场、用好国际剩余资本、防止国际金融欺诈等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在本组报道结束之时,记者鲜明地提出了境外上市中小民营企业在境内公开披露相关经营信息的课题。这一举措对于保护境内投资者权益无疑是重要的。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话题,也欢迎读者对此提出建议。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0月12日 第四版) 作者:本报特派记者 范瑜 发自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