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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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9:12 中国经济时报 | |||||||||
首批由外资机构发行的21.3亿元人民币债券将面世 记者唐福勇10月9日北京报道今天,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国庆前,国际金融公司等刚刚获得国务院关于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
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人民银行表示,这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此次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获准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发行主体的突破和创新,可以带来国际上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从单纯吸引国外资金转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金融工具创新和培养专门人才上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过小、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央行表示,此举也将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汇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期以来,国际开发机构对国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并将所筹集的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或银行以外债转贷款方式贷给国内企业。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影响国内贷款企业的实际用汇金额,而且企业在购汇还贷时也将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用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获得的将是人民币贷款资金,从而减少了国内企业资金汇兑的风险,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央行表示,在市场管理方面尤其强调以市场化的方式揭示市场风险,要求两家机构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目前,国际开发机构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