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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今起降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2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9日讯(记者王海燕)今天,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要求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10月10日起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

  省物价局要求,22种药品降价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其实际加成率,实际加成率最高一律不得超过15%。如按规定实际加成率计算的价格比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或临
时最高零售价格高的,一律按照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或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降低最高零售价格的22种药品,均属于GMP药品,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这些药品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品种。这次降价的原因,主要是有些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规模扩大,成本相对降低;有些是由于技术进步而导致成本降低;还有些过去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等,价格仍然虚高。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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