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继续为中小企业开路 技术入股比例不受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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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5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徐啸寒通讯员刘卫军龚天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省经委减负办负责人前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按照该办法,湖北省将从资金、市场等一系列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扶持。 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该办法明确,鼓励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增强资本实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和合作金融组织。此外,湖北省将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资。办法同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预算应当依法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技术入股不受比例限制 湖北省将鼓励技术要素参与股权投资和收益分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投资各方约定,技术入股可以不受比例限制。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获得的奖金和股权收益,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离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科研人员等六类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也将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 政府将对名牌论功行赏 政府将鼓励、扶持中小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名牌出口商品、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省人民政府将给予奖励;企业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奖励创品牌的有功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