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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出台复原乳国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2:14 京华时报

  作者: 胡笑红来源: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若想再用复原乳冒充纯鲜牛奶将没有一点可能性了,继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后,记者昨天从农业部了解到,农业部刚刚出台国标《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该标准为检测“复原乳”成分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标。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今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

  但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还没有复原乳检测方法标准。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农业部组织专家组制定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

  记者发现,该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分的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今后生产企业若在上述两种液态奶中添加奶粉,一经检测即能发现。

  农业部表示,经多家乳品检测机构验证,该方法具有准确、稳定和可重复的特点,符合检测技术标准的要求。这项标准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复原乳检测方面的空白,突破了监管违禁添加复原乳和不正确标识复原乳的技术瓶颈,维护了消费者知情权。

  所谓复原乳,就是在浓缩乳或乳粉中按一定比例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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