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宝钢将在央企率先建董事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08:42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重庆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刘晓滨8日透露,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等7家国有独资企业,将于近期在中央企业中率先建立董事会。 刘晓滨说,宝钢集团公司董事会不久将正式开始运转,董事会设9个董事,其中有5位
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的母公司目前仍然是国有独资形式。为加快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和重组,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在中央企业中选择7户企业作为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企业。 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合是一些国企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国务院国资委在试点中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并规定外部董事应逐步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刘晓滨说,这是试点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可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真正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权制衡,保证董事会做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与选择。 刘晓滨说,7户试点企业的董事会都被赋予足够的职权,其中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权、挑选经理人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的权利。董事会不是一年仅开一两次会议,而是必须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并提倡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刘晓滨还透露,今年又选择了新兴铸管集团公司等4家中央国有独资企业作为董事会试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