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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林:国有大型企业限期改制不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1:13 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夏小林认为,国有大型企业限期改制不妥。“限期改制”破坏市场公平交易。

  2005年6月13日《人民日报》报道,辽宁省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决定,除大型煤炭企业实行国有绝对控股外,“放开地方国有大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两年基本完成国企股份制改造。

  他认为,在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两年基本完成国企股份制改造,是否有“政治周期”的因素在作怪?经验表明,这容易引起基层加速违规买卖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在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家国资委对于地方国资委是业务指导关系。地方国资委主要对地方政府负责。另外,国有经济在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布局的详细方案至今没有出来,这也为各地自行其是提供了空间。所以,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加强国家国资委对地方国资委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进行直接干预的方案。另外,在国家没有完成全国和区域、行业以及事业单位的国有经济的布局规划以前,为了慎重起见,有关国有资本退出的问题应该缓行。同时,要组织力量加快完成全国和区域、行业以及事业单位的国有经济的布局规划。如此,方可真正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而不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而避免在某些方面形成大面积的消极后果后又面临“覆水难收”的被动局面。

  另外,在这种急急忙忙的限期出卖大中型国企的过程中,私人和境外买方自然处于有利的地位,日子越靠后越有利于廉价买进,影响国有资产进行公平交易。(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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