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20家机构或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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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1:11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电(记者张旭东)记者近日从证监会获悉,到7月15日,证监会今年已经公开披露对20家机构或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其中,将受处罚的证券、期货机构超过了10家。 根据证监会披露情况:大鹏证券、上海万向期货公司、重庆港九期货经纪公司、璐通期货公司、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工业集团、南方证券、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相关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网络编辑:康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