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手段。中国长期以来实行分散采购,政府部门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是由各使用单位自行采购的。这种采购方式缺乏制度约束及监督机制,弊端逐渐暴露。
中国从1996年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试点工作。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它是中国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政府采购活动全面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试点工作起步于1999年。在总结三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
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2]53号),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原则、管理与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以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范围和实施步骤,即2003年为所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2004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的所有二级预算单位,2005年全面实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02]53号文件规定,2003年1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采购中心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编制50人,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依法进行采购。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等。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指出:“要重点抓好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2004年4月15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强调:“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因此,中国实行的是以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的政府采购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力,对于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尤为重要。
采购中心成立两年多来,采购规模不断增长,采购金额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30.8亿元,同比增长334%。今年1—8月份,采购规模达到32.2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采购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1%,集中采购的优势逐步显现。
一是实施集中采购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采购制度把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结合起来,实现了国家对财政资金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的延伸管理,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控,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集中采购通过集中批量招标,形成规模效应,引导供应商参与竞争,从而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据统计,两年多来,中央国家机关通过集中采购,节约资金10.4亿元,2004年及2005年1—8月份平均节约率达到15.3%。汽车生产厂商给采购中心提供的价格优惠率接近10%。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中标的两家保险公司价格折扣分别达到43%和70.3%。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得了北京地区最低油价折扣率。某部委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中,采购预算为1.26亿元,为了实现充分竞争,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三次论证,使技术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吸引了众多的厂商参与投标。最后,通过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为5380万元,节约资金7220万元,节资率高达57.3%。
二是实施集中采购制度,有利于降低监督和采购成本,防止腐败。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实行集中采购,将使用权和采购权适当分离,原来多个部门分别实施的采购行为集中由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形成互相制约的机制,监督部门只需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就可以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监控,既降低了监督成本,又改善了监督效果。另一方面,实行集中采购能够精简机构和人员,集中培养一批采购专业队伍,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
三是实施集中采购制度,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政府采购是资产形成的入口,通过集中采购,在资产形成过程中引入一整套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机制,更好地为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同时,可以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真实、详细、准确的信息,为加强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以及监督管理打下良好基础。政府集中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一方面,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为形成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提供实践依据,并按统一标准实施采购;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资产管理,提高采购需求的合理性,避免重复、超标准采购,盲目攀比,促进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逐步解决部门间资产占用苦乐不均的问题。
四是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有利于实现国家有关政策目标。去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万亿元,如果按国际通行比例推算,政府采购的资金规模应在1.4万亿元以上。规模如此巨大的政府采购必然会对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将原来分散的采购行为相对集中,统一实施,能够有效实现国家有关政策目标,充分发挥它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政府采购引入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机制,给供应商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不仅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也有利于冲击和瓦解行业协定及其垄断价格,改善中国的经济运行质量和竞争秩序。
(作者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本文是作者9月17日在第14届国际采购与供应管理联盟世界大会上的发言。本报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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