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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台湾旅客携人民币限额提高至2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 10:15 东方早报

  早报讯

  台北“关税局”5日表示,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修正的规定,即日起入出境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的人员,可携带人民币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而携带人民币超过2万元入境者,应自动向海关申报。

  据悉,入境超额部分由海关代管,出境时可领回携带出境,至于出境者,其超额部分不得携出,应由随行亲友带回或委托航空公司代为保管。另外,人民币额度不计入外币限额之内。

  去年3月1日,台有关部门曾规定入出境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的人员,每人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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