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粘贴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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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1:48 每日经济新闻 | |||||||||
李琳 每日经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针对废旧家电的《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已经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审核,即将出台。“旧家电首次有了‘身份证’,这意味着二手家电市场即将面临一场大整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参与该标准起草的中国旧货业协会秘书长覃业竣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不仅对旧家用电器的合格标准、使用年限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粘贴标识。据透露,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二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十年。 覃业竣表示,所有销售的旧货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废家电”将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旧家电是指经过测试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使用的家电。而如果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或在经济合理条件下经过维修仍达不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的家电就是“废家电”。 家电都有使用年限,如彩电是8至10年、电冰箱13至16年、电脑6年。这两年,我国开始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预计将有1500万台左右的彩电、电脑、空调等大家电报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 而缺乏有效监管,大量必须淘汰的“废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一些个体经销商甚至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不仅造成了极高的安全隐患,而且造成了大规模的电子垃圾和环境污染。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的出台将首次打破二手市场多年的生态,彻底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解决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无米下锅”的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