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做好四季度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对“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三)做好油品供应和价格调控。(四)提高对
外经贸工作水平。(五)保持财政金融稳定。(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做好科技、教育、卫生和环保等方面工作。(八)解决好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会议指出,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要坚持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重点发展和全面提升相结合。要选择一批对国家经济安全有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能够尽快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
据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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