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降低22种药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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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9:08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28日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 这次降价的22种药品以抗感染类药品为主,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执行。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2种药品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其中,有11个抗感染类药品去年刚降过一轮价格。还有一些药品属于原来由企业自主定价、今
这位负责人强调,发改委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降低政府其他定价药品价格,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干预。 此外,为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国家还首次出台了三条配套措施:将医院销售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暂停22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22种药品降价幅度较大,具有相同疗效的其他品种价格没有同步降低,也可能出现降价药品被未降价药品替代的问题。 据悉,卫生部已会签同意此药品降价方案,如果今后降价药品在医院的销售量出现明显下降而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应由卫生部门给予医院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价格部门将对医院使用这22种降价药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作者:赵承 刘铮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