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备战股改
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报股改方案加快审核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专电】(记者齐中熙肖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局局长郭建新28日说,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在积极、认真准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一
些公司的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正在报送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他说,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审核,国资委将及时加强指导和监督,以保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改革条件基本成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研究制订改革方案,尽快进行改革。暂时有困难的也要积极探索、研究改革方案,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郭建新说。
从9月9日股权分置试点全面铺开到现在,共有4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中央企业控股的8家,地方控股的32家。
为简化审核程序,加快改革进程,根据市场监管机构新的规则和操作方法,国资委日前还对审核程序做了相应调整,明确如果未对公告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
另据了解,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控股股东在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时,考虑了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市盈率、融资情况、流通股发行价格、国有股东最低持股比例、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成本等六个方面的因素。
“从第一、二批试点的实践看,这几个方面的因素是流通股股东非常关心的,考虑这些因素是要使推出的改革方案更加完善,股东间的沟通和协商更加充分。而改革方案能否通过仍然必须由相关股东进行分类表决。”郭建新说。
国资委四个方面推进股改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抓紧开展了如下工作:
首先是在总结一、二批试点情况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精神,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是分别召开了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会议,动员部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三是对有关审核程序及时进行了调整,提出了“三上三下”审核程序。
四是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组织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尽快推出改革方案。
作者:记者齐中熙肖敏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