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原价”还是“圆谎”?(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0:29 人民网-市场报
“原价”还是“圆谎”?(图)
假原价、假打折 消费者必定真受骗

  一台洗衣机,原价为3988元,现价仅为3398元,降了近600元。如此悬殊的“原价”和“现价”当然诱惑着消费者的钱包。可是,这个3988元的打折前的原价竟然是商家为了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虚拟出来的。日前,全国知名家电卖场国美电器在昆明的一家连锁店被物价部门查出存在“虚构原价”行为。

  昆明市物价检查所对昆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吴井门店销售的部分促销产品价格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三大问题:部分商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原价高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销售价格;部分商
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原价并无促销活动之前的销售记录;部分商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现价是促销活动前的市场销售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原价是指同一个经营场所内,本次促销活动之前的一个交易日有销售票据的价格。但是,昆明的国美电器均不能提供这方面的销售票据,属于虚构原价行为,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的行为描述,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不仅家电经销商在大搞所谓的促销活动,各大商场的促销活动更是铺天盖地,虚构原价的现象也是层出不穷。消费者秦女士就气愤地告诉记者,她去年受商场“买200返300”的诱惑,消费了600多元并用返的900元购物券买了一件标价为1080元的波斯登羽绒服,但回到家里正在为自己“省”了不少钱而高兴,却突然在羽绒服袖口发现了一个黄色的标签“特价260元”,顿时像被人从头上泼了一盆凉水,再看自己600元购买的那些商品越看越觉得不值,从此秦女士对“返券、打折”之类的字样彻底免疫。她表示:买的不如卖的精,商场标签上的价格和小摊上“挥泪大甩卖”的牌子一样,都是商家“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幌子,信不得。

  其实秦女士的遭遇并不稀奇,几乎每一个喜欢逛街的女性都遇到过类似“一件衣服两个价”的问题,以至于很多消费者在买东西时都多了这样一个习惯性询问:“我不要返券可以打几折?”或者明明看到了商品上的标签仍然向售货小姐询问“实价是多少?”而事实证明,这些看似多余的举动往往并不多余。

  虽然今年2月份北京市已经率先推出了相关政策禁止“虚构原价”等诸多涉及欺诈的销售手法,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商家的折扣仍然越打越低、券越返越多,难道他们真的肯“赔本赚吆喝”?记者调查发现,即使在今天,“虚构原价”问题变了一个方式仍然继续存在。

  真原价、真打折 商家也能真赚钱

  《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明确规定禁止虚构原价,而“虚构原价”的定义则是指:“所标示的原价不是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这本是消费者最为愤慨的侵权行为,可惜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被明令禁止,在实际交易中消费者仍然难逃“毒手”。现在很多商场的确是在按照商品标签上的“原价”打折、返券,但问题是标签上的“原价”并不“原”。

  “真原价、真打折、还能真赚钱,这就是目前零售市场的现状。”一位做服装生意的朋友这样告诉记者。当然他的话中有所隐晦,因为他说的“真原价”指的是商家销售时确实使用的是厂家标价签,而没有自己改动,但“真原价”在出厂时究竟有多少水分,却不在计算之内。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原本一直坚定地“保持价格纯洁”,可今年也加入了降价、打折、返券的促销行列。眼下正值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店庆活动,在海报中“原价936元,现92.5元”的字样很是诱人。就在此次店庆前,王府井百货大楼买200返150元、买100返80元的活动也一直没有中断。对此,工作人员一语泄露天机:现在很多商品定价的时候就考虑了打折的因素,如果百货大楼坚持不打折就会比别的地方贵很多而丧失竞争力。

  既然是明码标价,标签上的价格本应该是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近年来打折风愈演愈烈,不少品牌服装的标签上的价格往往是出厂价格的几倍甚至十几倍。批发市场上一件仅3—8元的棉质圆领衫,标签上的“原价”经常会是“68元”、甚至“108元”。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品牌的产品标价比国际大品牌同类产品还贵的现象,以至于很多消费者对这类商品的“标价”已经嗤之以鼻到视而不见的地步,而销售厂商对此也有难言苦衷。

  虚标价签业已成为很多国内服装、鞋帽生产厂家不成文的行业秘密。由于厂家进驻商场就不得不服从商场的一些安排,而这些二三线的品牌,说话的余地小、底气不足,很多时候商场对国际一线品牌而做出的让步,都会加在这些小牌子身上。对商场来说,反正等着进场的牌子多、竞争激烈,不同意就出场,商场往往还可以多得一笔“入场费”。一直代理一个国内品牌服装的张女士向记者诉苦:商场动辄“全场五折”,而小品牌却没有“不参加活动”的勇气和底牌。如果厂家的“原价”真的是合理的“原价”,那这些品牌就成了真正的“冤大头”。再加上北京的销售场所的场租费也比外地高很多,所以,近两年来她都会与厂家直接沟通,商量出一个打折后还能合理的“原价”标在商品标签上直供北京。当然,进价仍然照旧。比如,同样一件进价50元的衬衫给河南经销商的价签的价格为98元,而供给北京经销商的价签价格则可能会高达398元。但是衬衫的质量以及两地经销商拿货的价格完全一样。这种“特供价标”可以赢得经销商的极大好感,又对厂家完全无害,厂家自然乐于这样做,事实上他们也一直这样做着。这种“原价”与“圆谎”其实相差不多。

  虚原价、虚打折 管理者须实招应对

  今年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反价格欺诈年,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与折扣幅度和实际不符等七种价格欺诈行为。可是各家商场该打折的打折、该返券的返券,该原价的原价,并没有明显的改观。

  虽然《规范》中对商家的欺骗行为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但绝大多数商家“违规”得让人抓不到把柄,半年来,只有极小部分违规商家受到过惩处。虚构原价本是明显的违规行为,可现在的情况是,商场并没有虚拟,价钱是厂家订的,的的确确是“原价”,只是这个原价从源头上就“原”得不真实。

  记者就此采访了首都经贸大学的蔡老师,她表示,原价不“原”的做法看似厂家有责任,其实真正的原因在于商业零售企业的不正规促销。商场之间比着打折、返券,而并没有真正让利于顾客,这才造成了虚构原价的现象。这种做法其实是一种畸形状态,只能引导消费者更加畸形的消费观和对整个零售业的不信任,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零售业市场的不成熟。蔡老师表示,要想改变这种状态,应从三方面加以规范:首先是打击、监管应该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其次商家应以市场调研为基础,制订科学、合理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另外,创建完全的竞争环境,使信息的流动与占用趋于均衡。蔡老师强调,关键还是要整个产业的成熟和完善,另外监管部门也要对症下猛药,给厂家和商家以切实有效的制约。

  事实上,近年来,随处可见的折扣,动辄等额、甚至几倍返券的宣传已经很难让越来越理智的消费者动心。而今天500明天50元的商品价格更让很多吃了暗亏的顾客怀恨在心。相比之下,一些抱定主意挂出“抱歉,不参加本次活动”标语的牌子反而在顾客心中越来越硬。

  一件商品,如果长期以原价五折的价格销售,消费者见到这个牌子就会自动把标签上的价格除以二。透支诚信毕竟不是长久之道,“虚构原价”终究只能“虚”掉消费者的信任。

  《市场报》 (2005年09月28日 第四版)

  作者:本报记者 王立嘉 杨曼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