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29日复牌。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5年9月19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召开投资者恳谈会、电话咨询、邮件、发放征求意见函、网上路演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为:一、执
行对价的安排以200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83,230,000股为基数,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将从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对价,流通股股东将共获得10,500,000股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做出了法定承诺。除此之外还做出以下承诺:(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一年禁售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2)宁波市鄞州新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宜科科技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的,由其代为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的对价股份。(3)如非流通股股东违反上述法定及附加承诺,其违约出售或转让所得款项全部归公司所有。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29日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5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特此公告。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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