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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高档楼盘物业可适当“高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2:21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物业公司提供《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可经过论证后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可经过论证后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该人士指出,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根据业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确定后再交由物价局确认。最后,该住宅小区根据物价局核准的价格进行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但核准价格将作为招投标的最高价。上海市房地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昨日也表示,目前,对于超过设定收费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设定了一个向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申请组织论证的流程。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公司董事长刘德扬昨日透露:“大约一个多月前,我们和物价局的领导碰过一次面,专门讨论了高档住宅小区的

物业管理收费问题。那次,几乎几家外资房产顾问公司的人都到场了。”

  让这些外资物业管理大牌紧张的《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海市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划分为五个大项,其中每项都包括五个等级,每一等级都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如果五大项所有的小项都选择最高等级,每月物业管理费约为2.3元/平方米左右。

  刘德扬表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公司管理了上海逾80座高档住宅小区,绝大多数物业管理费用都远超2.3元/平方米。以新天地板块

豪宅的锦麟天地项目为例,目前物业管理费的初步核算每月已达4元/平方米-5元/平方米。“高档住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别,由于住宅的租客不少是境外人士,连保安的领班都要找会说英文的,管理费怎么便宜?”一外资房产顾问公司人士质疑。

  上海市物价局表示,对于超标准收费的住宅小区,尚未进行招投标找到物业管理公司的高档住宅小区,必须在10月31日之前将其核价方案提交至市物价局;而已有物业公司管理,合同尚未到期的超标准住宅小区,则须在此轮管理合同到期后重新进行核价。

  作者:王舒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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