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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拼转团纠纷有法可依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江文兵)即将于今年11月1日启用的修订版《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里,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在专用条款内新增了“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条例,首次公开明确了旅行社转让合同可选用的2种方式。不出两月,饱受争议的旅行社拼团、合团业务就有章可循。

  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转拼团现象和由此产生的纠纷和投诉,新修订的《北京市出境旅
游合同》示范文本在“专用条款”部分增加了“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一条。其中,明确提出了旅行社转让合同应选用的2种方式:一是“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若在旅游过程中出现因服务质量而发生的赔偿,可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二是“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此外,新版示范文本在对“责任约定”的说明中表示,将此前旅行社拼团、合并组团的表述,明确为“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让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之前,旅行社拼转团一直是游客与旅行社、旅行社与旅行社产生摩擦纠纷的“罪魁祸首”,新版示范文本的出台有望根治这一顽疾。国旅总社出境游总部市场营销总监林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让旅行社拼转团的普遍现象有了法规依据。”他表示,文本针对服务标准、游客索赔等具体规定,也有利于游客权利得到保障。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2004年7月推行使用以来,使旅游合同订立和履行相对滞后的局面有了根本性转变,也使得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合同纠纷大为减少。示范文本使用后,北京地区因旅游合同约定不明产生的纠纷投诉占投诉总量的47%下降至17%,投诉率下降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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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批1582农户接待民俗游北京民俗旅游发展规划下月出台

  商报讯(记者江文兵)昨天,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熊玉梅向记者透露,为支持郊区民俗旅游发展,有关部门正委托中国旅游学院有关专家积极编制《北京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该规划有望下月正式出台。

  昨天,在见证了京郊农民奋勇抗战的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前,京郊40个村和1582位农户成为北京的市级民俗旅游村(户),至此,全市市级民俗旅游村达110家,市级民俗旅游接待达7119户;同日,5537家民俗旅游接待户还得到了配发电冰柜的扶持。据了解,2004年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游客人数达到893.9万人次,实现收入7.57亿元。

  鉴于目前对市级民俗村户的评定标准还属于试行规定,熊玉梅表示,市旅游局今年将制定出正式的《北京市民俗旅游接待村(户)评定标准》,这也是国内首部针对民俗旅游的地方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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