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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园区不得再攀开发区“高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10:49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宇鑫)今后,新建高教园区、大学园区,省级及以下物流园区,省级及以下旅游度假区,建设新城为主的各类园区,没有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农业园区等将不能再挂开发区的牌子了。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通知》了解到,上述五类园区将不得在冠以带有开发区含义的称谓,也不能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由于土地、税收等诸多政策优惠,以及政府的扶持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各地开发区建设如雨后春笋。开发区的建设加快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富裕了一方百姓。但同时,一些地方对于开发区的建设缺少合理规划,盲目跟风,导致新建开发区过多过滥。

  截至去年,全国已建成开发区6800多个,规划用地面积3.86万平方公里。这些开发区中存在大量问题:有的开发区通过加大优惠措施,引得过多企业扎堆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过热;有的招商不足,导致大量土地闲置;有的盲目上马,占用耕地……其中,上述五类园区一直戴着开发区的帽子,打着政策“擦边球”,享受着各种优惠待遇。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通过清理整顿,本市开发区的数量由去年的470个减少到拟保留的28个。9月初,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等22个开发区一并通过了审核后,本市28个开发区已全部通过保留审核。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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