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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被视犯罪 《国家教育考试法》面临“大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8:09 经济参考报

  《国家教育考试法》日前已由重庆市专家起草完毕,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据悉,这是中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专家称,这部法律正式颁布后,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视为违法甚至犯罪。

  以法律形式界定考试作弊

  经过两年的酝酿,教育部将考试法起草的重担交给了重庆。重庆市表示最快将于明年3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考试法规《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然后全国各地就可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地区特色的考试条例。

  目前,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达3000万,为世界之最。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之外,还有司法考试、英语

四六级考试、
计算机等级考试
、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等。虽然考试种类多却一直没有一部真正的考试法律法规来规范考试行为,因此出台考试法非常紧迫。

  《考试法》草案适用于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以及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考试法》对目前的一些规章制度作了改进、完善,如以前考试一开始,试卷的绝密等级即解除,此时泄露试卷不能被认定为泄露国家秘密,而考试法出台后,将把解密时间延长至考试结束,即考试期间泄露试题的仍可被追究泄露国家秘密罪。此外,《考试法》出台后,作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将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罚。对于作弊罪名的成立与否,考生可进行申辩、申诉,以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举例来讲,如果一名学生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住,他可以通过申辩,说明自己没有作弊行为。如被驳回,则可以启动申诉程序,书面向自己所在的区县招办或做出决定的机关部门申诉。机关部门在收到申诉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并给出申诉处理结果。如该考生又被驳回,则可以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做出决定的机关单位。这种法律救济途径在目前是没有的,对考生是否作弊,几乎都是由机关部门说了算。

  目前,该法案已经进入立法调研的程序。建议文稿已经发放到全国各个机关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机构,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但专家表示,由于立法程序非常严谨复杂,正式出台可能还有近两三年的时间。

  《考试法》引发校园争议

  “不论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根本就没有不作弊的”。

  “考试法只是一种形式,我们更需要考试道德。老师帮学生作弊的现象我见多了,甚至在高考的时候,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一起参与作弊,我认为与其立法不如加强和培养考试道德”。

  “考试作弊得到好成绩是不劳而获的行为,这对那些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作弊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这是一个严肃的事情,用法律来规范它有利于端正学风,有利于提高国人的文化素质。这很有意义。”

  记者从一些在校大学生的口中了解到,他们对《考试法》的争议也颇多,褒贬不一。据了解,大约有50%的大学生曾经有过作弊行为,53%的学生认为作弊和道德没有关系,63%的人认为学生作弊现象很严重,80%的人认为把作弊定性为“违法太严厉。一位男同学说,本来学校就有校规约束作弊行为,作弊的同学如果被发现就会通报批评、补考甚至取消学籍,但如果把作弊定性为”违法“,性质就太严重了。还有些学生认为,学生作弊只不过是想过关,虽然这种行为的确是在犯错误,但并没有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不该用法律来进行处罚。

  考试法的法律依据

  记者就《考试法》所牵涉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的研究生导师王雨欣,他表示,现在各大学的监考力度都很严格,有一套很完善的考试体系,比如说学生作弊问题,一经查处是由监考老师举证,再交由学校的监考委员会核实,如果学生作弊的事实成立,情节严重的就会通知学生家长,并通知该学生退学。当然,在查证学生作弊的问题上,监考老师也是很慎重的,一般也是根据情节严重与否给予警告、记过、退学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学生也有自己的申诉权利。对于新出台的《考试法》,王老师指出,这是在法律层面上规范考试环境的一种做法,对于学生作弊,如私带小抄或者手机等行为,《考试法》的出台,惩罚力度与现在相比应该不会存在太大差别。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硕士高律师在采访中也表示,以前考试作弊等问题还只涉及到违纪,而不是违法,违纪的处理多半是校内给予警告等处罚,而《考试法》将是从人身方面规范考试纪律,使考试有法可依。她还指出,《考试法》应该主要是针对大面积、有预谋、有组织的、为牟取经济利益出发的合伙泄露考题等行为,这种事件属于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她说,现在一些关系到个人未来事业发展的社会性考试,比如司法考试、成人教育考试等,就有人利用假身份证参与考试的,这种行为对于那些凭真本事参与考试的人是不公平的,对于整个的社会发展也是不利的。

  出台《国家教育考试法》,从法律角度来规范考试行为,是一个积极的想法,将大大提升考试的规范化程度,提高国家考试的权威和尊严,将结束用行政命令或教育部规章、文件的方式来规范惩处考试作弊行为的局面,使考试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一部《考试法》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解决舞弊这种历史沉积的难题,现在还是一个疑问。一是作弊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作违法,这个标准怎么确定?二是考试法的执法主体是谁,用什么办法来监督其执法行为?三是动不动拿法律来约束学生,那学校的教育责任哪去了?

  作者::付晓萌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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