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是决定市场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影响力,但赢得竞争并不是终极目标。最终目的应该始终是赢得并留住客户。客户决定谁赢谁输,他们在市场众多市场产品中进行挑选,将奖品颁发给自己最中意的产品
“商业成功意味着打败竞争对手”,这句格言还有许多其他说法,包括“以客户为重,但要密切注意竞争对手”,或者“全力竞争,以获成功”。
这一格言有其经济学理论和军事策略学根源。经济学理论认为,竞争力是市场形态的主要决定因素;而军事策略学则主张竞争如同战争。
但是,商业的最终目标是摧毁竞争对手吗?还是吸引和留住客户,并为股东带来回报?对第二点来说,第一点是不是绝对关键?公司是否只能从竞争对手那里争夺客户?有些人认为确实如此。
“公司营销系统受到众多竞争对手的包围及影响”,美国西北大学市场学教授菲利普·科特勒表示:“必须对这些竞争对手进行识别、监控并智取,才能赢得并维持客户忠诚。”
然而,美国顾问兼学者加里·哈默却认为,各公司可能会过于注意竞争对手的举动,以致于经理们忍不住要仿效对手,而忘了进行创新。他将此称为“策略汇流”,并指出三个消极后果:第一,让对手设定产品和服务标准,然后纷纷仿效;第二,视竞争为零和游戏,只能从对手那里赢得客户,而不是在新市场或行业中创造客户;第三,以行业平均水平而非预期业绩来确定基准。他觉得这样的公司通常只是平庸之辈。
哈佛商学院商业管理教授迈克尔·波特认为,公司应将策略目标定位于远离竞争对手,而不是与对手正面对抗。在1998年出版的专著《竞争论》中,波特教授以宜家为例说明问题。公司先确定一个核心市场,而后根据需求制定策略,而不是过分关心其他家具市场的动态。
亨利·福特在1908年推出T型车时,他的做法与波特教授今天的建议不谋而合。福特的竞争对手,包括通用汽车公司在内,当时都专注于昂贵的豪华型汽车,认为那是未来市场趋势。
福特找准了一个潜在的汽车大众市场,为此开发出一种价格低廉但性能可靠的汽车。福特公司的产品和策略极其独特,因此通用汽车公司花了20年时间才赶上来。而随后发生的事也很有启发性。福特知道通用公司正在开发可与T型车竞争的雪佛莱车型,却没有将竞争威胁当回事。等他意识到雪佛莱的确是一大威胁,却为时已晚。公司将T型车的后继车型仓促推向市场,却敌不过雪佛莱,而福特公司也因此让出了市场领先地位。
我们不能完全忽略竞争,但同时也不应被竞争所困扰。科特勒教授说得对:竞争是决定市场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影响力,但赢得竞争并不是终极目标。最终目的应该始终是赢得并留住客户。客户决定谁赢谁输,他们在市场众多市场产品中进行挑选,将奖品颁发给自己最中意的产品。
用选美来比喻现代营销,可能比用战争来形容更为恰当。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27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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