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化工大幅让利流通股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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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北京讯】 修改方案为对价10股送4股在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下,华星化工(002018)近日对股改方案做了修改。修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相较原方案,修改后方案的对价提高了0.5股,充分体现了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东的诚意。
其次,华星化工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庆祖森和谢平调高了额外承诺中的减持价格,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整体看来对股改的平稳过渡更为有利。具体调整后的额外承诺如下: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所持有的华星化工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第一条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原持有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华星华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承诺在第一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当华星化工派发红股、转赠股本、增资扩股(包括若公司发行可转债后由可转债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调整了原承诺中的违约责任,如违反承诺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华星化工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公司董事长庆祖森在股改交流会上表示:“公司现在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股改后会更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给广大投资者一个良好的回报。”(欣华)(27C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