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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积极准备许可证数量招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6:11 深圳特区报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市获输欧许可企业增至2800多家

  深企积极准备许可证数量招标

  【本报讯】(记者李萍)记者日前从市贸工局外贸管理处获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审议通过,并于9月22日起施行。

  市贸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明确了按业绩分配和招标的比率,明确了经香港转口贸易的企业也可获得分配资格,明确了加工贸易企业百分百按业绩计算等。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输欧十类纺织品许可数量将有所增加。全市可获得2006年输欧十类纺织品许可数量的企业,将由原来的397家增至2800多家。

  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2006年输欧盟十类纺织品许可数量中,70%的许可数量将按照企业相关商品出口实绩为依据,按照计算公式确定企业海关出口实绩项下的临时出口许可申请数量;30%的许可数量则将实行公开招标。

  《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暂行管理办法》中的“Q1≠0”,扩大了获许可数量资格的企业范围。即企业只要受限类别对全球出口,就有分配资格。《管理办法》明确了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均按100%计算业绩。

  《管理办法》还有一大突破是,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允许转让。深圳企业在深圳地区内转让许可数量的,由市贸工局备案并做技术处理;深圳企业跨地区转让的,报

商务部备案并由中国国际
电子商务
中心做技术处理。

  目前,我市有关企业正积极准备投标。市贸工局人士提醒我市有投标资格的企业要注意六大事项。

  一是投标企业资格有新的变化,取消了企业必须是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会员的规定;同时在规定时段内,只要是有全球出口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是企业必须在规定时点前以电子标书的方式投标,同一企业在规定时点前送达两份以上(含两份)的标书,不论内容是否相同,都将视为废标。该负责人提醒深圳企业,此次输欧十类纺织品第一次投标时间是9月27日早上8点——9月30日凌晨2点截止,怕网络“塞车”,企业最好不要拖延到快截标时投标,以免错失机会。

  三是为防止中标数量过分集中或分散,将设定各类别最低投标数量,并据投标企业出口金额大小进行分档,设定各档企业的投标数量上限。低于最低投标数量或高于投标数量上限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四是为防止不合理低标价出现,将确定并公布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最低投标价格的标书和明显背离正常价格水平的高标价书均视为废标。因为没有规定上限,应注意投标价格不要过高。

  五是招标各批次各类别中标价格最高的10%的企业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0%,其余中标企业的中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出口数量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放弃部分中标类别出口数量,只缴纳剩余部分中标类别出口数量的中标保证金。

  六是作为“新手”一定要注意,企业没有EID码(即纺织品出口商码)的,在9月26日下午6点前立即向市贸工局申请,以参与招标。另外,企业要密切留意商务部、贸工局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作者:记者李萍 编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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