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5年10月31 日(星期一)上午9时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本公司第二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2005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2005年10月3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5年10 月21 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相关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内容:
审议《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分别是10月20日及10月26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5年10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5年10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10、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26日起停牌,最晚于10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10月13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0月13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4)投票委托征集
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委托征集事项。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1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沟通: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上海建工自董事会公布股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电话热线、股改董秘信箱、公司网站、推介会、路演、恳谈会等渠道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3、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③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72178, (021)68870170
传真:(021)68870170
联系人:尤卫平、吴正明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6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流通股股东赞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流通股股东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流通股股东弃权,则具体程序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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