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年金细则下月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2:1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从近日举行的“企业年金设计与管理国际研讨会”上传来消息,下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陆续出台有关企业年金操作的具体通知。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浩透露,为促进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有意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呼声由来已久,之前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已呼吁
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但由于在制度、法律、操作上都存在问题,成立理事会的想法一度破灭。据行业人士分析,“根据中国法律,理事会属于自然人集合体,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理事会有一个理事违规,其他理事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理事会不能独立设立账号。”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有意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以承担理事会的部分功能,帮助企业年金的发展。

  张浩表示,“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推动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和委托人协商后签署合同,虽然其代表委托人,但是它主要任务还是协调双方的利益,促成双方签订企业年金方案。此外,还会帮助企业在市场上寻找合格的受托人。

  今年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了第一批37家成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机构,目前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企业年金表现出了非常大的积极性。但由于目前企业年金在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具体细节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影响了企业年金的发展。不过,据张浩透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此事制定相关规定,预计将在下个月下发几个关于年金入市的通知,通知将对年金计划的名称、内容等细节作出明确规定。

  具体通知的出台,则意味着年金操作细则的明朗化。年金入市细则不明朗也是各家机构慎对企业年金大规模入市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国泰君安(香港)研究员戴祖祥认为,“具体操作细则出台后,各家机构对企业年金大规模入市的谨慎态度可能会有所松动。各路资本最关心的还是细则中是否包涵预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出台后,能否给市场带来转机?一切都是未知数。”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9月26日 第二版)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发自上海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