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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瓶罐头赔了一千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日前,龙湾消委状元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出售过期变质罐头,导致消费者出现呕吐、肠胃不适的纠纷,消费者最终获得了1500元的赔偿。

  近日,消费者朱某在龙湾区状元镇某商店购买了两种品牌罐头共4瓶。朱某的妻子食用了两种牌子中的各1瓶后,不久就感觉肠胃很不舒服,还发生呕吐,于是向该商店提出调换罐头和赔偿损失的要求。由于各不相让,最后双方甚至拳脚相加,大打出手,后来还闹到了
当地派出所。龙湾消委状元分会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该商店销售给朱某的4瓶罐头中有2瓶是已经变质、失效的商品。最后经工商人员调解,该商店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营养费、误工补贴费等共计1500元,同时还承诺对消费者因食用罐头引起不适后所花费的医疗费负责。洪叶汤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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