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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关景欣演讲实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 11:13 新浪财经

  

证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关景欣演讲实录

  2005年并购国际论坛9月24日/25日在北京东方广场-财富会所举行,论坛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美国际管理学院、中法国际管理学院和《中国科技财富》杂志联合主办,新浪财经独家网络直播,本次论坛主题为“走出去并与外国企业合作共赢”。上图为证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关景欣在论坛发表演讲。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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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海外并购中律师的法律业务

  主讲人:证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关景欣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交流海外收购的法律的问题。昨天很多专家讲了宏观的问题,我今天讲是很微观很实物的问题,比较适合我们律师的专业。首先我介绍一下我们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有13000个律师,我们专业委员会有75名委员,相当于北京律师的千分之七,也是北京市最大的专业委员会之一。我们这个委员会主要的目的是领导、研究重组并购。目前现在有四个课题小组:第一个课题小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的课题小组,这个课题小组包括上市公司。第二个课题是有限公司重组并购,主要包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这样的划分主要是按照国家的《公司法》来划分的。第三是跨国公司并购小组,主要包括海外收购外资收购。第四个小组是反收购反垄断小组。我们北京律协可能是在全国律师行业当中划分最细的专业的团队。

  我和所有的委员一样也是专职律师,我在证泰律师事务所,离现在的东方广场只有几步之遥,就在长安街的斜对面。下面我就开始和大家交流。

  现在我们看到整个世界正在经历一场中国浪潮的冲刷。一批有胆识的中国公司,掀起海外并购的浪潮。我是这个月上旬代表律师协会访问了大韩和汉城律师协会。走访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法人律师事务所。跟他们进行跨国公司交流的时候,韩国这家事务所,每周七天当中要抽出两天的时间学汉语,我说你们为什么要下这么大的功夫?他们回答说,据我们韩国的国家政府部门统计,中国将在2010年成为亚洲的老大,将在2020年超过美国,成为全世界老大,所以中国离我们国家这么近,我们一定要学汉语。它这个数字是不是准确,我们还有一组数字。这也是一个权威部门披露的,到2015年还有十年的时间,中国的实际产值可能占世界的20%,这一切的数据都表明中国在国际市场的重要性,中国公司向跨国公司迅速的跃升,也是这一经济重要的注脚。真正的跨过并购从2002年,我们国家第一起真正的并购在保领事件,中国政府第一次走出去是在2002年,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走出去的政策。那么在2003年,中国对外的直接投资是28.5亿元,实际上是29.5亿,扣除对外投资。那么2004年对外投资总额是70亿元,翻了一番。我们不包括中海油将达到140亿,目前走在海外并购前列的先锋,主要有联想五、中国网通、上汽集团、TCL、中海油,这样的一些大型的企业。

  境外收购。我们为什么要境外收购?有它的理由,有它的动力,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动力:

  第一,占有市场。比如说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最主要的目的是占领市场。

  第二,

能源和资源。比如说我们的中海油主要靠能源占领海外收购,一系列海外的企业。

  第三,核心技术。比如我们国家的汽车产业。主要是通过这三方面的考虑,三方面的动力来进行海外收购。

  我们国家走出去会受到国内一些监管部门的监管,主要有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谁先谁后?我认为最主要是商务部和发改委提出。第二道关是你拿到了许可证之后,去外管局申请外汇。

  我们国家现在目前海外收购的法规是非常的单薄,主要是一些办法和暂行规定,我现在主要列了四个法律法规:

  第一个法规是《对外投资过别产业指导目录》,是商务部外交部直接发的,这是2004年下半年发布的,总归涵盖了67个国家。这个指导目录规定在以上的67个国家相规定的产业当中,会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有外汇、资金、税收、海关还有一些出入境的政策。

  第二个法规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2004年7月16日颁布,颁布之日起生效。这决定,他规定3000万美元对外投资,和一千万美元以上的非资源性的对外投资,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准。

  第三个法规是《境外投资项目的暂行管理办法》,这是发改委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颁布之日起生效。这个办法是对国务院规定的细化。它还主要细化为资源类的开发类项目,两亿元以上,和用汇恶毒两千元一上的,发改委批准。

  第四个法规是《境外投资核准事项的规定》及,商务部2004年10月1号规定的,同时也生效。

  海外收购有好多的风险,或者我们把它叫做陷阱。第一个陷阱就是信息的陷阱,我们出去收购对国外企业了解非常的少。据统计,摩托罗拉在中国投资之前,它花调研的费用1.2亿美元,我是在天津南开读书,实习的第一个单位就是摩托罗拉。从它战略的方向包括位置的选定,都是花了很大的功夫。看它的位置在塘沽的开发区,享受了税收的优惠政策。劳动力的成本,天津劳动力成本比北京低得很多,而且还运输,挨着港口。我们国家的企业出去收购不要吝惜调研的费用。还有同业竞争的陷阱、负债的陷阱、经营的障碍和其他的法律风险,比如说税务环保,劳动的法律法规。

  海外收购中律师主要的任务大概是有一下这几个方面:

  第一,出《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非常敏感,在我脑子中,只要出现这几个字我会高度紧张。我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当中,是不是要成立法律审查委员会,有两名合伙人来签字。为什么这么重视法律意见书?因为法律意见书是给当事人上了一道保险,当我们出据这个意见书的时候,所有的责任都转嫁到了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身上,当事人跟我们出据的意见书做判断和决策。所以法律意见书慎之又慎,也有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上出了一些僻陋。前一段北京律师就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在房地产的项目出了法律意见书,出了一些问题,现在这个律师事务所关门倒闭。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一份文件没有做到认真细致,出据的时候认为有效,转项目的时候他的当事人受到了非常大的损失,他就向他索赔,这家事务所一审败诉,我们也是高度紧张。

  《法律意见书》使并购专家的意见合法化,因为好多的专家、会计师不懂得具体的法律法规,所以我们律师的责任就是审查各类专家意见的合法性。提出最低法律成本,最高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协助处理战略性的法律事务,包括收购战略方案规划的设计。

  第三,协助处理预防性的法律事务,主要是包括隐藏的诉讼、保险和潜在的风险。

  第四,协助处理善后性的法律事务,主要是企业当中的纠纷和诉讼案、调解和仲裁的一些事宜。

  第五,协助处理非法律事务,董事会议程的设定,董事会议程的起草。

  海外并购活动,律师的作用大概分为四个阶段,预备阶段、调查阶段、执行阶段、履约阶段。

  在并购的预备阶段,买方的律师分析目标公司的信息,当海外收购的时候,法律法规没有见到。协助制定并购的总体方面。海外方面是谈买方律师和卖方律师的作用。

  并购调查阶段,主要是签并购的意向书,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买方律师来协调,然后交给卖方律师修改,或者是叫备忘录。在认真确认双方有并购可能签订的前提下,由我们卖方律师向对方出据调查清单,进行尽职调查。占有我们律师大部分的工作量。

  意向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比较程式化也比较枯燥。并购资产收购、股权交易还有其他的方式,包括售价,是与股权还是用现金,还是用其他的方式,是否需要外方的股东会,是否需要政府的许可,并购里所需要主要的条件。意向书中还要个别加的条款,约束力的条款,避免买方的风险:

  第一,财产条款,在一定时间内签订独家协商的条款,主要是避免买方收购的风险。

  第二,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我们要求目标公司尽可能地提供全面的资料和信息,主要目的是让买方更多地了解目标公司。

  第三,不公开条款,是买卖的双方达成一致的约定,不允许向特定和不特定的第三方公布双方知道的信息。

  第四,锁定条款。锁定条款跟目标公司签订,主要是保护收购,在收购开始意向书所签订的合法期间内,允许买方公司一双方约定的一个价格来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

  第五,费用的分摊条款,在开始约定所有之前收购,如果收购失败,费用是双方来分。

  意向书中要加入保密的条款,要有以下几点,受约束对象、例外对象(比如说政府)、协议内容、卖方资料用途、返还或销毁。以前也有很多同志来问,我们企业有竞争对手,他是老大,我是老二,我防止他假收购,来通过这种方式来探访我企业的商业秘密,保险条款是其中一种比较有用的,防止泄露秘密的方式。

  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目标公司的组织和产权结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对外管理层及员工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知识产权拥有状况、法律纠纷情况、税务、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

  并购的执行阶段。双方的律师协助当事人进入实质性的谈判阶段,共同拟定并购的协议书,准备各自的法律文件。协助双方向政府主管机关提供申请或批准。

  并购的合同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主合同和附件,主合同主要是支付、价款、协议生效和修改等条款。并购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合法。主体资格,包括是不是中间有没有年检,或者没有经过政府允许的事项。比较重要的是先决条件的条款,在我们收购之前,先决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你收购一家公司之前,你对它所有的一切都是不了解的,那么先决性条款,就是对我们不了解的一切事情,要求目标公司对我们进行诚实性的披露,如果你的披露是虚假的话,我们所签的一切的协议都视为无效。所以在先决性的条款中,把对方隐瞒的一些情况全部列到先决性条款当中去,如果这些东西出现了虚假的情况,目标公司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双方声明的保证与承诺条款。对于目标公司主要的义务你要承诺你所说的事实,包括你披露你企业的信息,要真实,那么收购方主要要保证和承诺的是收购方有足够的规模和资金,来收购目标公司。一旦违背这种承诺的话,惩罚条款会约定一些惩罚的数额。

  资产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总价,确定转让的条件、数量、交付的日期,股权转让的价值,设定付款方式和时间,转让过程当中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限制竞争条款,确定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条款,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

  附件中跟我们配合的主要是合作伙伴,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审计的报告,资产评估师的资产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协议,政府批准的文件和其他相关权利转让的协议。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的清单、人工资产的清单、联合会议纪要和主要的一些谈判的记录。

  最后,履约阶段,就是交割。双方律师准备履约被备忘录,说明履约的文件,确定是否开一开始履约,文件齐备时举行验证会议。按有关的规定报批,包括注销登记手续。在我们国家现在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包括我们的政府官员忽略了律师的作用,觉得律师可有可无,只要我有资金,我会计帐做得漂亮,就可以收购。有一个比喻,法律好比收购项目当中的骨头,投资银行相当于肉,注册会计师相当于皮肤,要做得比较漂亮光滑一些。为什么说法律是骨头呢?有好多的并购项目失败在法律文件不健全,他也没有钱,会计师做得很漂亮,比如说德龙和格林克尔,他们的帐目做得都很漂亮,因为上市公司审查得比较严,但是恰恰几个企业没有重视法律文件,所以说郎教授,老百姓给他封了一个官,伸一个指头倒一个,主要是法律上没有站得住脚。实际上在顾储军被抓的前一周,格林科尔找过我,让我帮他做一些事情。我在网上发现,网上比报纸快一点顾储军先生被限制人身自由,合伙人说我们损失了一单生意,顾储军怎么被抓进去了,我们也庆幸。他现在找律师已经晚了,已经病入膏肓了,一定进入之后我们不知道面临多少这样法律的风险。

  下面我讲一个案例,主要是汽车业,中国的上汽并购韩国的双龙。

  大批跨国巨头开创中国市场,尤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保护期之后,中国企业原有的竞争优势遭到了冲击,与跨国公司相比,中国企业最短缺的就是核心技术,而这恰恰是跨国公司蹂躏中国企业的一张硬牌。更突出的表现就是最近两年,跨国公司根据这种协议,对我国公司知识产权的诉讼大幅度提升。倘若中国企业不能在核心技术或者自主研发上有快速的提升,许多民族产业在外资的压力下,就会全面崩溃。在这一严酷的形势下,海外收购成为一批中国企业获得核心技术的最佳选择。中国虽然代价昂贵,但是企业达成了一直的共识,时间的成本要重于经济的成本。汽车业,是典型的市场换技术思路失败的一个典型。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汽车产业从国外获得了所谓的技术,提出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对国内的汽车市场做出了有限的开放,主要是德国的大众,对中国的上汽和一汽,这种合作的更改。其他的跨国公司也进入,20多年过去了,我们发现我们并没有获得我们所要的汽车业的核心技术。而中国却成为了跨国汽车产业市场大的加工车间。在这种背景下,上汽集团收购韩国的双龙公司具有比较典型的意义。

  我们先介绍一下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上汽集团是中国三大汽车集团之一,主要从事轿车、客车、载重车的生产研发贸易。2004年整车销售是84.7万辆,实现收入1653亿,出口创汇7亿美元。2004年7月12号上汽集团一上亿年度合并销售收入117亿美元的业绩,跻身财富五百强。

  在这之后开始收购韩国的双龙公司,双龙公司的背景是,它史创于1954年,大宇公司1999年破产,双龙公司从大宇公司分离出来。双龙公司被收购之前是第四大生产企业,主要销售越野车和高档房车,年产量达18万辆,至2005年5月份,在韩国轿车市场的占有率约为11%。

  双龙并购过程:

  1997年,双龙公司债权团探讨向海外出售股权。

  2003年12月,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被定为优先竞标方。

  2004年7月初,优先竞标者只剩上汽和一家美国投资基金。

  2004年7月,投票选中上汽集团为双龙股权的优先买主。

  2004年7月21日,朝兴银行与上汽集团正式签署备忘录。

  2004年10月28日,签署双龙汽车公司部分股权买卖协议。

  2005年1月27日,上汽支付5900亿韩元成为双龙第一大股东。

  为了处于保密的状态,上汽公开否认这种收购。最后到2003年的12月份,开始的时候蓝星和上汽是一场争夺战,蓝星觉得我是第一个跟双龙谈的,谈到最后,我的劳动果实被上汽获得,我不甘心。所以蓝星当时采取的策略是我先跟双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然后回过头来,我拿协议再回发改委要批文。上汽完全按照海外收购的程序,所以最后收购是成功的。

  收购只是上汽集团第一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回合是整合的难点,韩国企业有好多跟我们国家不一样的法律规定,包括管理层的融合和职工安抚的难题,包括韩国企业提出上汽有足够的资金来整合双龙。还有它强烈的民族情绪,韩国工会是非常强势的。我们跟他们律师交流的时候,韩国为什么货币这么跌,他说我们韩国的工会经常闹事,经常向政府罢工,要求涨工资,政府也闹不过他,我给你涨工资,涨完工资政府有对策,我抬高物价,相当于工资还没有涨,这样造成韩国的货币一再贬值。韩国民族,我去韩国下飞机的时候,第一个感受是韩国没有外国产品的广告,全部都是LG、三星,非常抵制外国的产品。一个人不管是律师也好,大老板也好,开一个宝马、奔驰被所有的邻居所耻笑,瞧不起你这个人,他们开车都是自己的车,包括家用电器,所有强烈的民族抵触情绪,中国企业收购双龙,这也是韩国民族的一种文化。所以整合民族的程序,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包括劳动力成本比较低,会挪到中国来生产。关键还是吸引人才,不管是我国企业在市场上,像我们前两天播报的《超级女声》一样,以前没有声音,现在闪亮登场。或许我们走出去的心态,有点像

芙蓉姐姐,自己感觉非常良好,也许我们跨国收购的艰险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在世界级商学院会有我们海外收购的案例。

  最后我们预祝中国企业海外收购能够一路走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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