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门槛高过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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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1:28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地产融资的渠道再次被缩紧。一直被视为继银行贷款之后最有效的地产融资工具———信托,近日在银监会的一纸公文下,迅速大幅提高地产融资门槛,其门槛甚至高过了银行。 据市银监分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银监会新发的第212号文件要求,各信托公司在开展贷款类房地产信托时,信托资金投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满足35%资本金“到位”、“四
据了解,出于严控银行对房地产项目贷款的目的,2003年人民银行出台121号文件,要求那些想获得银行地产项目贷款的房地产公司具备“四证齐全且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这让达不到这些条件的房地产公司转身投奔了信托的阵营,因为当时的地产信托不需要这些条件。据市区一家信托公司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温州出现的所有信托计划中,贷款类信托计划占了九成以上。而按照银监会的新规矩,信托公司的贷款条件明显高出银行许多,这使得得益于121号文件的地产信托将面临严重的考验,房地产商面临融资渠道紧缩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出台此项政策的目的在于让房地产投资过热的态势得到根本遏制,降低非房地产资金对房地产的巨大兴趣。 面对银监会的新规定,信托公司显然并不准备坐以待毙。据一家信托公司管理人士透露,他们正准备和房地产公司商议进行股权类房地产信托,以区别于银监会所提到的贷款类房地产信托。股权类房地产信托的形式就是先让房地产进行增资扩股,而后信托公司组织信托计划参股房地产公司,以持有房地产公司股权的名义提供资金。等项目完成以后,再由房地产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或者房地产公司的关联公司回购信托资金所持有的股权。不过,至于此事是否可行还需经监管机构审核。贾钧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