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2005年9月22日本公司接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该院受理了黄万钧、王可富(以下简称:原告)起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公司)和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基于万州公司分别于2000年1月10日、4月4日收取黄万钧、王可富集资款2万元,并约定分别于2001年1月10日、4月4日前归还,借款到期后虽经原告多次催收,万州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2005年3月28日,原告得知万州公司已将其全部财产(即鱼背山水电站的拦水坝、泄洪洞等财产)抵押给本公司,并认为万州公司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
一个债权人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求法院判令万州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书》和《抵押、质押合同》无效(公告见2005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