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整挂牌汇价管理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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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01:3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陈琰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琰)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决定,我国即日起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适度扩大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价差幅度,并取消了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的价差幅度限制。
人民银行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扩大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调整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实行价差幅度管理,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通知》还取消了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的价差幅度限制,银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对人民币价格,可与客户议定所有挂牌货币的现汇和现钞买卖价格。 央行表示,本次汇价管理政策的调整没有改变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中间价的形成机制和浮动幅度。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价差的适度扩大,也可能增加投机炒作者的交易成本,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基本稳定。下一阶段,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主动、可控和渐进的原则,健全面向市场、更加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