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已列入立法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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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10:5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存款保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体系,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9月15日,在大连参加“存款保险国际论坛”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副司长刘κ透露说。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金融业讨论已10余个年头。但上述信息,意味存款保险制度进入我国的步伐已经加快。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允许银行破产是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新的企业破产法已于2004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审议中的破产法将所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纳入调整范围。因此,应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使之与新的破产法相配套。 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虽已势在必行,但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设计方案依然存在种种变数。目前有关部门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仍持谨慎态度,最大的担忧就是它会不会引发制度潜在的风险问题。在一些国家,由于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不佳,其风险造成的成本甚至已超出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好处。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