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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新标准:转基因食品必须明确标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10:59 金羊网-新快报

  下月起食品包装遵从新标准,生产日期必须是产品出厂检验日期

  “派”、“克力架”、“哈立克”等奇特名称旁须有标准名称

  新快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从10月1日起正式
实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届时均不得上市销售。新标准还规定,凡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转基因食品。新标准明确规定: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出厂检验的日期,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容器中的食品)的生产日期可以将需要检验的时间计算在内,冷冻饮品须在外包装上标示生产日期。新标准对以下几种不易变质的食品,免于标注保质期: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味精、固态食糖类(包括白砂糖、绵白糖、冰糖、单晶体冰糖等)。面对“派”、“克力架”、“哈立克”等食品名称,消费者不看包装图案或是实物,往往会一头雾水。为此,新标准要求,食品厂家可以在标签上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等,但须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此外,食品生产企业的详情以及生产经销商的真实信息必须在标签上体现,进口食品必须标示国内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等。(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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