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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金周严查10类价格欺诈 3起典型案例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7:4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艾兴)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商业局、工商局联合召开提醒告诫会,“十一”期间将严查10类价格欺诈行为,并通报已查处的3起价格欺诈案件。此次重点查处的10类价格欺诈确定为: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承诺,质量、数量与价格不符。市物价局表示,将以“黄金周”为契机,即日起在全市进行为期1年的专项检查。市民遇到价格欺诈,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会上,武汉广场、省客集团、黄鹤楼公园等
26家单位签署了“反价格欺诈”倡议书。

  3起典型案例

  1、今年8月11日,武昌一家大型超市在发放的广告宣传册中,标示“我们的价格最便宜”。经查实,该广告内容“是没有依据和比较的表述”,认定为价格欺诈行为,超市被罚款1万元。2、2005年4月18日,武昌区物价局发现武汉某电器公司广告上标示:格兰仕2P新款机原价3380元/台,现价2680元/台;合资生产的海尔三菱重工大3P新款冷暖柜机原价7480元/台,现价为6480元/台;龙的(1099A型)吸尘器原价447元/台,特价228元/台。经查实,以上3种电器所标示原价从未在该商场交易过,无法提供原价交易票据。物价部门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3、2002年1月20日—31日,武汉某商场推出“买200送50”返利促销活动。一消费者在该商场以1300元价格购买了一件驼羊绒大衣,拿到6张50元面值的购物券,当她持购物券到商场购物时,却被告知只能在二楼服装部消费。到服装部后才知道,只有购买单价200元以上的商品才可以使用一张50元的购物券,如果要用掉6张购物券,需要再买1200元以上的服装。经查,该商场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被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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