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加州红”侵权案余波未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1: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一首歌索赔千元广州KTV欲联合杯葛境外唱片

  本报讯记者王素慧实习生陈婷婷报道:华纳状告广州市越秀加州红侵权获得每首歌1000元的赔款,引来广州KTV业界集体不满。昨天,经过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组织讨论,卷入侵权诉讼的14家企业达成共识,除了向高院提起上诉,还要力争政府部门重新鉴定在卡拉OK中所用唱片的属性。更为严重的是,将来广州KTV企业有可能联合起来抵制起诉他们的4家境
外唱片公司作品。

  广州KTV业界群情激愤

  上周越秀加州红案件审判结果公布,加州红被判3首侵权歌曲共赔偿3000元,此外还要为该案诉讼支出费用3万元。昨天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紧急召集已经被告上法庭的14家企业,共同商讨对策。《民营经济报》记者昨天与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取得联系,表示需要进行现场采访。但负责人担心会上企业反应过激,便婉拒了记者的要求,但会后第一时间向记者透露了会议的内容。该负责人形容会议中各企业表现均非常激动,一致认为该判决没有将被告律师的辩词考虑进去,十分不公平且没有信服力。卡拉OK光盘一直属于文化部管理的音像制品,但在判决中却成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且收费也不合理,音乐版权费用按惯例是由音乐协会统一收取,为什么唱片公司可以告一次收一次。众企业普遍反映,如果要收版权费他们一定会交,但应该由政府出门组织收取。企业担心,如按照一首歌1000元的标准,每家有1万-3万首歌的KTV企业将难以生存下去。现在已经判决企业播放唱片公司的歌曲属于侵权,那么今后企业还怎么营业?所以,众企业一致认为对于这个结果一定要上诉,而且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重新界定卡拉OK光盘的属性或者统一组织收费。他们想出的最后一招是:如果境外唱片继续起诉,那么全广州的KTV企业可能联合起来集体抵制他们的作品。

  维权风暴席卷全国

  这场唱片维权风暴已经在全国维持了一段时间,但广州是被告企业最多的一个城市。自2003年起,几家大型唱片公司开始纷纷状告国内多家KTV,认为KTV侵犯了唱片公司对MTV的影像权。上了法庭,唱片公司全都以胜利的姿态示人:2003年12月9日,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华纳公司状告北京唐人街公司一案,3首MTV判赔2.3万元,平均一首MTV为人民币7000多元;2004年12月8日,深圳中院判决和调解5起类似案件,卡拉OK公司平均一首MTV赔了1万元;2005年1月13日,杭州市中院要求杭州“酷比龙”按每首1万元另加1.5万元诉讼费用,共计赔偿华纳公司3.5万元。此外,还要在《杭州日报》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05年,南京市首例音像作品著作权人状告卡拉OK厅案宣判,判决南京华厦卡拉OK赔偿华纳唱片公司3首歌曲经济损失1500元及每首歌500元的赔偿标准。由这些案子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卡拉OK公司败诉赔偿的金额从每首MTV500元到10000元不等,赔偿形式也各不相同。这种结果虽然比唱片公司索要每首MTV赔偿10万元的天价少多了,但对于卡拉OK公司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打击。许多卡拉OK企业主表示:收钱不要紧,关键是收多少,谁来收。在这场风暴中,各地行业协会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维护整体卡拉OK行业的利益,上海各卡拉OK企业主联合一起,共同“抗敌”,目前已经对审判结果提出了上诉要求。而在深圳,80多家卡拉OK公司联合上报人大,希望人大介入解决这场风暴。他们还认为,在卡拉OK娱乐业兴起之前,《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机械表演权和放映权,卡拉OK伴唱带制作者也一直放任卡拉OK播放,没有行使权利。就算要收费也要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给娱乐行业一个必要的过渡时间。为了解决争端,卡拉OK公司甚至想到自己筹拍MTV的绝招。[链接]

  日本香港有成熟做法

  据了解,在卡拉OK发明地日本,歌厅里并不直接使用原版MTV当伴奏带,使用的都是制作公司重新制作的卡拉OK伴唱带。而在香港,2003年11月4日,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中显示,唱片公司就一首MTV向卡拉OK歌厅收取的一次性许可使用费,使用期1个月至3个月不等,为5万港元到50万港元不等。据了解,在香港地区,在一张新的唱片及MTV发行前,会有KTV场所花几万到几十万港元的高价,买下其一定时限内的优先许可放映权,以吸引该唱片歌手的歌迷来其KTV消费,之后,其他KTV场所在支付使用费后才能使用。唱片公司和卡拉OK公司之间的争论在于KTV经营者交纳的费用有没有包含影像使用权。在美国、日本等地,经营者只要向惟一的类似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机构交纳使用费就涵盖了音乐、影像的使用费。事实上,KTV业经营者著作财产权的案件只有在中国内地发生,在日本、中国台湾发生类似诉讼都被当地法院驳回。唱片公司也无法举证在其他地方发生过先例。(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