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到期不撤煤矿股份就地免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7:39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9月19日讯(记者 李克新)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经委获悉,济南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联合发出通知,9月22日之前,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煤矿的股份,必须全部撤出。否则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介绍,这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
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