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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银行业集体 封杀“黑中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 11:05 南方都市报

  粤银行业集体 封杀“黑中介”

广东银行同业公会通过《暂行办法》抵制不良中介机构

  本报讯 (记者谢艳霞)评估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拍卖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若恶意欺骗和损害广东省内银行利益,将遭遇广东银行业的“集体通杀”。这是广东银行业公会各会员单位本周四集体通过的《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不良行为内部通报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中的核心内容。

在本周四下午举行的广东银行同业公会2005年年会上,广东银行同业公会理事长贾祥森称,部分社会中介机构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采取各种不诚信手段
,严重损害了银行机构合法权益。为此,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制定并通过了《暂行办法》。据《办法》规定,包括资产、土地、工程等评估公司、房地产、汽车按揭、招投标等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机构和担保公司等各种中介机构,若采取各种不诚信手段危害任何一家银行的合法权益,即将被银行集体列入黑名单。

也就是说,评估机构任意提高或压低抵(质)押物和银行其它财产价值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按揭中介虚抬房屋和汽车价格令借款人在银行取得超额贷款以致出现“零首付”或“负首付”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协助借款人提供虚假收入和首付款等证明资料、拍卖机构阴止有资格的客户参与竞买或暗箱操作导致拍卖流拍等等,均视作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广东银行同业公会理事会将根据其会员单位的报告审定不良机构,并向所有会员单位通报并报广东银监局备案。各会员单位将限制或停止与不良中介机构合作,共同抵制不良机构。

责任编辑: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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