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1:成本高昂难承受
1998年12月,唐国全代表村里154户农民出售魔芋给重庆市一家高校食品厂,双方约定一个月之内全部付款。然而,付款期限过后,这家食品厂仍拖欠17万多元。为讨欠款,唐国全将这家食品厂告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很快法院又以食品厂破产、不具备偿还能力为由,宣告中止执行。唐国全再次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2000年9月,唐国全上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是,由于没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法院对他的上诉以自动撤诉处理。无奈之下,唐国全只得向司法部
门申请法律援助。2004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54户农民终于收回欠款。回顾6年打官司的艰难历程,唐国全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为了打官司,他蹲法院、找律师、跑人大、找政府,往返重庆200多次,甚至还到过北京上访。据唐国全粗略计算,6年中,他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信息费、生活费、材料费等方面的支出达12万多元。虽然欠款收回来了,但他自己却负债累累。他说,现在农民有“三怕”:怕学费、怕生病、怕官司。只要摊上了任何一“怕”,都别想过安宁日子,更不要说致富奔小康了;不是农民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没钱、没门路打官司。
除高额的诉讼费用外,打官司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也让农民不堪忍受。以近年来浮出水面的民工讨薪问题为例,按法律程序,讨薪民工首先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一环节时限为3个月;如果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期限为半年,二审又是半年,即使赢了官司,执行期限又是半年,如果民工遇到工伤纠纷,程序更加繁琐。全部程序走下来,要29个月。其间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有几个民工拖得起啊?如果官司打不赢,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无异于雪上加霜。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经济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案件不断发生。然而,许多农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经常遇到诉讼程序复杂、诉讼成本高、执行难、司法不公等难题。
难题2:不公伤透农民心
2000年2月的一天,陕西省旬阳县吕福山骑人力客运三轮车拉客时,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以“违章进城,违章营运”为由,将车辆没收。2000年6月,吕福山将对方告到法院,认为交警未依法向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了法定程序,此外,西安市公安局无权制定经济处罚的规定,请求法院判决交管一大队赔偿非法扣押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返还被没收的人力三轮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吕福山败诉。二审判决之后,吕福山并没有就此服输,一直坚持申诉。两年之后,当地媒体积极介入,使官司出现了转机。2004年5月,陕西省高院认定吕福山的案子符合再审条件。2005年4月,碑林区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撤销交管一大队的处罚决定,返还原告人力三轮车,并支付给吕福山交通费278.1元。在现实中,因权力部门介入导致的司法不公大量存在。
被誉为“中国第一土律师”的周广立,是山东省阳谷县一个普通农民。多年来,他无偿为当地农民代理行政官司500多起,其中90%的案件获胜。在谈起代理行政诉讼官司的种种艰辛时,周广立说,法院一听说你要告政府,立案就变得非常不容易。每次来不是说你缺少这样的手续,就是没有那样的证件,非要让你跑断腿不可。
难题3:愁对法律打“白条”
王克孝是西安市灞桥区农民。1995年初,经他介绍,高陵县姬家建设工程公司承包了西安市某批发市场工程,王克孝在该公司从事采购、协调关系等工作。由于流动资金不足,该公司先后数次向他立据借款。工程完工后,公司一直没有还钱。1999年,王克孝将这家公司诉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并获胜,法院判决该公司赔付11万多元的借款。判决书后来移交该法院执行庭执行,王克孝向法院交了6700元的执行费。该案先由一位姓刘的法官负责执行,但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及时执行。至2003年底,案件又移交给该院的郭法官负责,但效果与前一样。自该案移至执行庭已近5年,王克孝先后100多次上法院,但办案人员总以各种说法推脱搪塞。而实际上,要是真下力气,执行起来也不难,只要把姬家建设工程公司所属的房子划给王克孝就行了。王克孝的家人手拿判决书无奈地说:“看起来法院还了我们一个公道,但判决书只是一张‘法律白条’,执行不了有啥意义?”
一些律师和法学专家表示,“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部门的难题。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尚不够健全,给“老赖”以可乘之机。同时,司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不足以震慑“老赖”。如果执行难让司法部门都感觉到头痛的话,对于经济条件较弱、法律知识贫乏、社会关系单一的农民来讲,则是天大的难题。
(摘自《半月谈》)
编后:十几年前,影片《秋菊打官司》轰动一时,“秋菊”一度成为中国农民法律意识觉醒的象征。然而,时至今日,已经逐渐懂得用法律维权的农民兄弟,却依然要重复“秋菊”往日的苦涩和艰辛,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中国的法治化进程绝不能将农民拒之门外,我们法律的公正绝不能向权势阶层倾斜。解决好农民打官司难问题,应当成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切口。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表示,大部分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都是合理合法的,而这些问题中的大部分其实都能在基层得到解决。事实上,为了更好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信访条例》,也赋予了各级信访部门更大的权力,其中就包括督办权和建议权。希望各地切实落实这些措施,真正让老百姓无需奔波劳累,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解决了。
《市场报》 (2005年09月16日 第六版)
作者:徐旭忠杨三军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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