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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挡住了农民的信“法”路(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8:05 人民网-市场报

  近些年,不少农民从信“访”走向信“法”,借助法律手段讨要公道,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可喜现象。然而,由于我国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使得农民追求法律正义的路途十分坎坷。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民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一些农民为什么占了公理却赢不了官司?是什么伤害了农民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普法不深 农民望法生畏

  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欠缺,是不少农民打官司中遇到的一道难题。自1986年我国开始实施全民普法以来,农村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一系列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普及。但是也应看到,与我国的法治化进程相比,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用法还是个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的普法工作存在形式主义,贴近基层、贴近百姓不够,实效性不强。

  一位法官指出,许多农民在开庭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更不知道提供什么证据,结果是“有理打不赢官司”。

  司法腐败 挡住农民

维权

  司法公正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底线。然而,由于缺乏监督,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还存在不少司法不公行为,表现在枉法裁判、吃拿卡要、执行不力等方面。而司法不公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大量的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乃至色与法的交易。这些司法腐败行为,把法律视为牟利工具,以当事人为鱼肉,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使得本处弱势的农民的境遇雪上加霜。

  专家指出,一旦法官脱离了法律的约束,其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法律的威严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司法腐败,直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的不信任。

  权势介入 独立审判难实现

  地方行政关系的介入,使得法律的公正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在打官司时,某些行政机关往往表现为“怕当被告”、“怕出庭”、“怕败诉”,甚至直接干涉司法审判,阻碍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这些都成为农民打官司的掣肘。

  一些官员“官本位”、“人治化”、特权思想浓厚,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成为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最大障碍。有的地方干脆直接下发文件,限制法院受理案件,或以稳定、发展为名,指令法院偏袒某一方当事人,还有些地方要求法院和行政机关“联合执法”。不少当事人感叹,“打官司难”难就难在地方关系太复杂,干扰太大。

  无钱“埋单” 法律援助成效慢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正当的法律权利,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并取得了世界公认的成绩。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原因,法律援助在很多地方还难以有效开展。

  甘肃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韩羽表示,目前,律师多集中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而农村,尤其是西部农村,律师资源奇缺。在甘肃86个县区中,目前还有12个县没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有6个县没有一名律师。法律援助本应由政府“埋单”,由律师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然而,我国法律援助机制建立时间不长,经费短缺,援助对象十分有限。

  据司法部有关官员介绍,2004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近2.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56%,但人均还不到2角钱。尤其是县级法律援助经费比重偏低,与地级市特别是省级法律援助经费的差距较大。

  《市场报》 (2005年09月1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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