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超120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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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2:38 每日经济新闻 | |||||||||
税务总局表示,社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新华社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2005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1206.99亿元,同比增收239.04亿元,增长24.7%。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方税务局承担社保费的征收工作。从整体上看,上半年社保费各项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88.94亿元,同比增收161.34亿元,增长22.17%;失业保险费收入68.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30.91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2.45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6.39亿元。从分省情况看,青海、重庆、湖南、浙江、云南等地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有4个原因。 经济运行稳定良好,奠定了费源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国民经济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9.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14.6%。 各地税务机关继续加大社保费扩面工作,参保人员不断增加,进一步扩大了社保费费源。 坚持“税费统管”,保证了社保费收入及时入库。各地税务机关坚持把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相结合,社保费检查与税务稽查相结合,实行同步征收、同步入库、同步管理和同步检查。 大力开展社保费清欠,确保了社保费应收尽收。上半年,各地税务机关共清理欠费84.77亿元,其中陈欠53.57亿元,新欠31.20亿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