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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推迟执行四川乳协表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6: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曾经引起国内乳业界广泛争议的“禁鲜令”被推迟执行。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乳业协会获悉,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延迟至明年6月1日执行。

  据了解,“禁鲜令”被推迟执行这一通知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近日下发的2005年第57号文。国标委在通知中表示,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
浪费,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上述两个通则在地方质检部门的检查中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这意味着执行“禁鲜令”将延迟至明年6月1日。

  令人关注的是,由于57号文并未涉及到“指南”相关禁鲜内容的修改问题,四川乳协在下发给会员单位的文件中公开指责说,目前问题的关键不是“通则”是否被推迟执行,而是实施“通则”的“指南”的修改上。四川乳协认为,如此重大的决策,应予事前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禁鲜令打破了国内乳业界现有的利益格局,目前市场上将奶粉还原成牛奶出售的现象比较严重,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禁鲜令”的本意是要将以原奶和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但在制订上却陷入了巴氏奶和常温奶区分不清的局面。

  相关背景

  “禁鲜令”风波

  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加工食品不得称“鲜”,而乳制品也在其列,因此目前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打上“鲜”字标签,这意味着城市型奶企多年经营的“新鲜牛奶”概念和市场优势一夜之间消失,遂引发行业强烈反弹。 记者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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