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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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