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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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5年9月14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5年9月12日-9月14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