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奶业遭遇复原乳 > 正文
 

羊城晚报:禁鲜令暂缓实施 业界预测可能解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有关规定延迟至明年6月1日执行

  本报讯记者 黄海云 报道:备受争议的“禁鲜令”在即将实施时突然“刹车”———记者昨日获悉,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延迟至明年6月1日执行。对此,本地不少鲜奶企业的反应依然相当平静,他们表示会做好两手准备。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对此表示乐观,他认为,“禁鲜令”的暂缓实施,意味着事态有可能出现转机。

  企业仍持观望态度

  据了解,广州燕塘、香满楼和光明等鲜奶企业日前都
接到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发的2005年第57号文,该通知称:“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浪费,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上述两个通则在地方质检部门的检查中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这也意味着关于鲜奶标识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延迟半年实施。

  一位本地知名奶企负责人表示,尽管不少鲜奶企业和地方协会一直都在争取解除“禁鲜令”,但目前光凭这份文件还看不清楚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企业也只能先做好两手准备。有的企业因为感觉解除“禁鲜令”无望,在57号文下发之前就已经开始更换包装了。据悉,今年年初,中国奶业协会曾经拟定一份各地奶协联名的呼吁信,希望解除“禁鲜令”,该信已递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同时送往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机构。  

    “禁鲜令”一直有争议

  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有关规定:加工食品不得标称“鲜”,乳制品也在其列。这意味着目前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标上“鲜”字,多年来消费者心目中的“鲜牛奶”将消失。

  王丁棉表示,在中国奶协递交给国家有关部门的呼吁信中提到,“鲜”字标识不应该“一刀切”禁止,而是应该真正规范其使用范围,规定采用新鲜牛奶为原料、巴氏消毒法和低温冷藏的牛奶才能叫鲜奶,将使用奶粉还原牛奶冒用鲜奶名号的企业清除掉。据悉,去年国家颁布“禁鲜”令后,乳品加工的原料标准降低,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奶粉生产还原奶,进一步加大了牛奶价格下跌的压力。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7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